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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教学教务
2018年1月开放教育教育考试工作安排
2018-01-08 09:41  

据开放大学考试通知要求,普洱电大分校2017-2018学年上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18年1月进行。为规范考务工作管理特作以下安排:

、考试计划

1、考试时间: 2018年1月11--14日,其中11日为机考时间。

2、考试课程

本次考试共213门考试课程,合计共1693考次。

3、考试方式:纸考、机考。

4、考试地点:纸质考试定于敏学2号楼,机考定于健行A-104教室。

5、考生范围:开放教育在读学员

二、组织管理

为全面贯彻执行开放教育关于考试工作的规定、要求和实施办法,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并全面负责该学习中心的考试工作。

1、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丁春荣

副组长:毛文

成 员: 陶红梅 刘国 袁凌宇

2、考务工作安排:

主 考:丁春荣

副主考:毛文

巡视人员:丁春荣 、毛文 、王林、

考务管理员:袁凌宇

机考监考人员:刘武、刘国

试卷保密室管理人员,唐文江、袁凌宇

考场布置、管理及场外引导人员:唐文江

试卷整理及回送人员:袁凌宇

医务人员:1人

保卫人员:1人

考务办公室:普洱学院院系楼1楼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教务科,联系人:袁凌宇,联系电话:2162350

三、考务工作

1、考务办公室负责考场安排,试卷保管、发放、核对。协助各岗位人员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2、统考课程所用答题卷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统一印制,下放课程由普洱电大分校辅导教师出卷,考务办公室统一印制。

3、监考教师所需的文件资料和办公用品(如:监考证、胶水、剪刀、钉书机等)一律由学习中心准备,并应保证考试工作的需要。

4、学生考试所需的用具(包括涂写答题卡所用铅笔、橡皮擦、计算器等)一律由学习中心负责通知学生自备,并保证学生能够正常考试。

5、如果巡考教师所带试卷不够时,考务工作人员应与巡考教师一起进行复印补救,复印废卷应当场监督予以销毁。

6、于2018年1月10日,下午4:00在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召开考务工作会。

四、场地设置

1、考场办公室、考场教室、医疗室、厕所等有标志和指示路标分布图应统一标识考场的显著位置,以方便学生入场考试。

2、考场及考室安排情况应统一公布在考场的显著位置,以方便学生入场考试。

3、考室应统一编制考室序号,并隔位就座,前后对齐;。

4、《考生须知》应统一公布在考场的显著位置,以便学生进入考场阅读。

5、设置考场警戒线,参考学生凭有效证件进入考场,闲杂人员严禁入场

谢绝记者采访。

五、监考工作

1、监考人员应按照每个考室30名考生2名监考人员或60名考生4名监考人员的要求进行配备。

2、作为监考人员必须参加考前培训。

3、每个考室要确定一名监考人员提前20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领取考试试卷、答题纸以及有关考试资料(包括考场规则、考场记录表、学生签名表等)。并引导和安排学生就座,维持考场秩序。

4、开考前15分钟,两名监考人员要共同检查试卷袋的密封条是否完整,并拆启试卷袋,检查试卷份数与考生人数是否相符;如试卷不够,应及时与考务办公室联系。开考前必须向考生宣读《考生须知》

5、监考人员应督促检查学生在交卷时签名。

六、监考人员职责

1、监考人员是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作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考试公正、公平、顺利地进行。

2、监考人员要工作认真、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忠于职守,自觉抵制一切舞弊、违纪行为和不良风气。

3、监考人员应遵守回避制度,遇有亲属参加考试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情况,监考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4、监考人员必须接受工作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明确监考任务和工作流程。

5、监考人员必须佩带统一监考标志,遵守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6、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后,应关闭通信工具,不得吸烟、看报、聊天等。

7、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遵守监考工作流程,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完成监考任务。

8、监考人员要热情耐心,关心爱护考生。

9、监考人员要为人师表,模范遵守考场纪律。

七、违纪、作弊学生的处理

对违纪、作弊学生,监考教师须及时填写学生违纪作弊处理表,由考务办公室备案反馈给高校。

八、应急预案

1、重大事件应急预案

(一)考试过程中发生重大事件,应立即向应急报告,必要时还应向当地公安局报告,同时做好重大事件情况记录。应急小组应及时制定报批处理方案,并于第一时间通知监考教师采取措施。

(二)发生“战争、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突发性恐怖事件或大面积爆发传染病”事件时,应急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停考或缓考的决定或者其他处理方案。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应妥善疏散、安置考生,配合地方政府帮助考生解决食、宿、交通问题,将自然灾害的损失降至最低。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爆发传染病,应配合地方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的工作,进行考点隔离、人员隔离或者采取地方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三)发生“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或者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场”事件时,应急小组根据不同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意见。应安抚考生情绪,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场,造成考试不能正常进行,应急小组根据不同情况做出决定,让该次考试延时。

(四)发生“由于考试期间发生考生集体作弊,集体罢考,集体闹事,围攻、冲击考场,殴打考务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导致考场秩序混乱,管理失控”事件时,应尽力阻止事态蔓延,安抚考生情绪,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作弊、考场秩序失控、集体罢考的情况,首先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如果考生不服从劝解,应终止该场考试,并按照有关考务规定进行详细记录。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闹事,围攻、冲击考场,殴打考务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不服从劝解,应终止该场考试,不准涉案人员离开考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按照有关考务规定进行详细记录。

(五)发生“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事件”时,应采取必要措施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2、一般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发生“试卷启封后,发现试卷科目与本场考试科目不符,或者试卷数量与考场编排不符,或者试卷有缺页、漏印、重影、损坏等情况”事件时,根据实际情况报考务办公室。补足考生因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同时做好考生安抚工作。

(二)发生“机考过程中,考场突然停电”事件时,应做好考生安抚工作。

如果停电经过处理不影响考生考试,考试应正常进行。

如果属于区域大面积停电,应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确认恢复供电时间。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做出让该次考试延时的决定。

(三)发生“机考过程中,考试机出现病毒和软件故障,或者局域网出现中断、病毒和软件故障等”事件时,应做好考生安抚工作。待技术人员处理后继续考试。

(四)、 发生突发事件时,学院各主要负责人和学习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监视事态发展,随时沟通,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五)、 考试期间不接待新闻单位的采访,对于考试的各种问题以及学生的各种意见和要求,由有关方面进行解释和解决。

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教务科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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