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普洱学院函授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和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我校函授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和社会实践工作,保证毕业论文(设计) 和社会实践质量,结合函授教育学员特点,制订了《普洱学院函授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和社会实践工作管理细则》校[2016]5号,请各教学单位遵照执行。文件请在附件中下载。
普洱学院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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