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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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岗位职责
2017-12-20 15:29  

目 录

一、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教学工作基本规范.........1

二、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职责.....................8

三、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办公室工作职责..........10

四、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教务科工作职责..........12

五、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16

六、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班主任工作职责..........18

七、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函授站联系人工作职责...............................................20

八、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政务公开实施办法........22

九、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25

十、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服务承诺制..............27

十一、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的实施办法.........................................29

 

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为了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进一步明确教师在各个教学环节中的职责,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各项教学任务的完成,使教学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和制度化,促进我院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教学工作基本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范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现行教学规章制度,规定教师教学活动和教学运行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操作规程。

第二条 教师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三条 教师必须努力掌握教育教学规律,积极从事教学法研究,参与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建设,要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课程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研究素质教育,探索创新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培养方法,总结和积累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艺术。

第四条 教师必须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二章 教师的任课

第五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取得高等教师资格证书或符合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方有资格从事教学工作。

第六条 选聘熟悉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丰富的成人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担任教学工作。

第七条 对新聘教师建立岗前培训制度,交流成人教育的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使教师尽快熟悉情况,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第八条 教师应使用普通话授课(有特殊要求的课程除外)。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

第九条 教师的教学工作,包括备课、课堂教学、布置批改作业、阅卷等日常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

第三章 备 课

第十条 任课教师在开课前必须认真考虑本课程与 相关学科的联系,了解先行课的教学情况和后续课的安排,处理好课程间的衔接,要按多数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确定教学进度,选用适宜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同时注意因材施教,切实加强对优秀生和差生的个别辅导。

第十一条 任课教师必须在备课上下工夫,按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钻研教材,大量阅读参考文献资料,抓住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每个章节的基本要求,明确重点、难点、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写出比较详细的教案,应注意不断更新和充实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适应学科发展和实际应用的需要。

第十二条 每一位任课教师在充分备课的基础上编写讲义或教案。讲义要体现课程的基本内容,并反映学术界的新成果、新信息。

第十三条 教师要制订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的内容包括本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基本要求、本章重点及难点、思考题等内容,提供本科生作为自学指导书。

第十四条 教师要认真研究所任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熟悉课程体系、范围和基本内容,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学生实际,合理组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要根据学科发展,适时更新教案内容。

第十五条 教师要认真钻研教材,掌握教材的内在逻辑关系、结构体系,要准确理解和掌握有关理论、概念,明确各章节的重点、难点,要广泛阅读有关文献和教学参考书,努力做到教学内容的先进性、科学性、系统性

第十六条 教师开课要选用优秀教材,无合适教材的可自编。教材选用要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体系完整、结构合理,科学性强。

第十七条 教师要认真编制教学进程计划,合理分配好课程讲授、课程讨论和答疑的学时。

第十八条 教师要努力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根据需要,应制作相关课件和教学模型,合理运用现代多媒体技术,以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第四章 课堂教学

第十九条 课堂讲授应当努力做到阐述清晰,概念明确,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反映本学科和相邻学科的新成果、新进展;既要有科学的严密性,又要注意表达的生动性;要着重讲思路、讲概念的引入、讲理论形成的来龙去脉及其相互联系;突出重点、难点、疑点;激发学生积极思维,融会贯通所学知识,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方法和创新能力,切忌照本宣科、罗列堆砌、东拉西扯、平铺直叙。

第二十条 根据函授学生学习面授时间有限的实际,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应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少而精的关键在于“精”,精选、精讲、精练。课堂讲授应在“精”字上下工夫。力求按全日制规则将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熔铸在“精”字上。

第二十一条 在新班教学时,教师要以适当的方式做自我介绍,要尽快熟悉学生,以增进师生之间的联系和了解。在教学时,教师要简要介绍课程的教学计划,详细说明课外作业、测验、期中与期末考试、实验等在总分所占的比重及学习该门课的具体要求和方法。

第二十二条 任课教师要检查学生到课情况,认真填写考勤表,按时交院教务科汇总;注意维持课堂秩序,教育和敦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向继教院反映。

第二十三条 夜大课外辅导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授课教师要安排时间到教室进行辅导答疑。辅导的重点是培养学生自我获取知识的能力和习惯。既要耐心热情帮助基础较差的学生,又要满足优秀学生的需要。函授学生的辅导通过作业函件、电子邮件及电话答疑、毕业论文辅导等方式进行,任课教师应耐心、热情并负责地加以指点和辅导。

第二十四条 教师上课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庄;运用普通话讲授;语言清晰流畅,板书清楚规范;课堂时间分配恰当。

第二十五条 教师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的年度或学期的课程运行表、课表、考勤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在实施过程中,要经常了解教学信息,严格控制对教学进度和课表变更的审批,及时处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事故,不断改进教学方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第二十六条 教师要重视教学信息反馈,要及时听取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要求和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教学进度,改进讲授方法,力求教与学两个方面协调统一,提高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满意度。

第二十七条 教师应根据教学要求,布置适量作业(含思考题、讨论题),并认真批改作业。

第五章 课程考核

第二十八条 课程考核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命题,要注重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及应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题要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命题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泄露试题或变相泄露试题。

第三十条 教师应按照评分标准公正、科学地评阅试卷。综合评定的总成绩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对该课程的掌握程度和学习质量。

第三十一条 教师要按要求按时完成试卷评阅、试卷分析、成绩上报和成绩登录等工作。

第三十二条 课程考核工作结束后,教师应将试卷及成绩册交学院,由专人统一保管。

第六章 教学工作纪律

第三十三条 教师不得在课堂教学及其它教学活动中散布违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言论以及其他错误思想和观点,不得进行有悖社会公德的宣传活动。

第三十四条 教师要坚守教学岗位,不得随意增减课时。特殊情况需要调课、停课者,须经学院领导同意并备案后,方能进行调课、停课。请假教师返校后,必须安排补课以完成因请假耽误的教学任务。承担函授教学任务的教师,如因故不能上课应至少提前一周告知学院。

第三十五条 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上课期间不得吸烟、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第三十六条 教师监考应遵守监考职责,认真按要求做好监考工作,监考过程中不得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三十七条 教师在承担教学任务时,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十八条 对造成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校将按《普洱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与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章 教学研究

第三十九条 教师必须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教学研究活动,积极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建设。

第四十条 教研室要积极组织教师研究教学方法,鼓励教师积极运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等现代教育技术,扩大课堂教学信息量,提高教学效益。

普洱学院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

二○一七年十二月

 

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职责

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其前身为“云南广播电视大学普洱分校”,是普洱学院下设的二级办学机构,主要担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不同类型的非学历职业培训,根据学校办学发展的需要,制定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开展继续教育研究、交流和合作。

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现设管理岗位13个,内设办公室、招培科、教务科。

一、学院职责

1.负责普洱学院函授专业申报、招生宣传、招生、教学组织和管理、毕业证发放等工作。

2.组织开展联合办学,主要是和四川大学、国家开放大学、云南开放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中国医科大学、云南民族大学等高校的合作办学。

3.组织普洱地方不同类型短期社会培训。

4.负责制定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开展继续教育研究、交流和合作。

二、院领导工作职责

院长:全面负责学院行政工作,分管办公室。

总支书记:全面主持学院党建工作,协助院长联系培训工作。

副院长:协助院长分管教学、科研、财务工作。

副总支书记:协助书记分管宣传、纪检工作。协助院长联系招生工作。

普洱学院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

二○一七年十二月

 

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办公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为继教院实施行政管理、督查协调的综合科室。其任务是在以教学、管理为中心的思想指导下,按本院规章制度和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在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院行政、后勤、安全、综合协调等事务管理。要求做到热情、主动、及时、准确。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主任职责

1.主持并负责办公室工作,服从院领导工作安排。

2.做好市委、市政府、普洱学院党委行政公文的接收、处理和传送。

2.负责对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各合作办学单位以及普洱学院各部门之间的行政沟通、协调和信息传递等工作。

3.协助院领导编制部门年度预算。

4.根据院领导或党政联席会议决定,负责起草学院行政文件、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草拟综合性报告,并负责写好学院大事记。

5.根据院领导指示,组织和安排院务会议、校际交流会议和专题会议等,作好会议记录,必要时形成文字材料。

二、科室职责

1.协助院领导抓好对外联络、接待工作。

2.负责协调各科室的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执行情况。

3.协同有关科室拟定、修改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学院文件的收发和管理,做好文书档案的收集、保管、借阅、归档。

5.负责公文收发、分文、传递、审批管理及归档工作。

6.负责学院行政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正确用印。

7.负责管理人员考勤工作。

8.负责文件、电报、公用信件的收发工作,做到不积压,不丢失。

9.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搞好考生及家长的咨询服务。

10.负责购置办公、教学用品。

11.安排好节假日科室的值班工作,及时处理值班遗留的问题。

12.负责办公室的调整分配和会议室的管理工作。

13.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和任务。

普洱学院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

二○一七年十二月

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教务科

工作职责

教务科负责全院各类班级的教学管理、网络教学、系统维护和数据安全等工作。确保学生享受优质的教学资源,使教学各环节能正常、有序地运转。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科长职责

1.负责教务科工作,服从院领导安排。

2.制定教务科的教学管理工作进程,并按此进程合理布置工作。

3.合理组织和调配师资、教室资源,进行成人教育的相关教学。

4.与各合作办学机构进行协调,落实教学计划,组织编排课程表及课程表的维护。

5.按相关考试要求组织各级各类考试,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6.负责全院的教学常规管理,确保全院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

7.督促与检查教务科工作完成的进度与质量。

8.做好教务科工作的工作记录、数据留档和教学信息反馈。

9.协助院领导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分解教学任务,制订全院学期教学实施计划。

10.协助院领导组织教学检查、统计有关数据,及时给出反馈报告。

11.协助院领导修订教学运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12.完成院长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科室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

2.负责教学计划的拟定、修订及执行。

3.组织全院教学活动,督促教学计划实施,监控教学过程,安排考务活动并管理试卷档案。

4、编排全院总课表、教师课表、实践性操作课表,统一全院教学调度。

5.负责全院教材的征订和管理工作。

6.为学院各部门提供网络教学和管理服务,对教学资源进行配置,上传相关教学信息。

7.做好学生、教师网络课堂的监控工作,并将学生学习动态反馈给函授站和班主任。

8.负责学院网站及网络设备的维护、数据处理、故障分析等工作,确保各网络教学系统的正常运转,并做好系统软硬件的维护日志。

9.负责与网络服务商及系统提供商保持联系,保障网络的畅通和系统的正常维护和升级。定期升级各种网络软件并查毒、杀毒。

10.定期、定时做好本地备份、远程备份及光盘备份,并做好备份归档、检索、保管工作。

11.负责全院任课教师的推荐,评估及教学工作量的审核,酬金的发放,负责兼职教师队伍的建设。

12.负责学生毕业论文工作,并管理论文档案。

13.负责学生学士学位的申请、办理及学位证书的发放工作。

14.负责组织对函授站教学班的教学督察和课程抽考工作。

15.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和任务。

学籍工作职责

教务科负责全院学生学籍档案管理、成绩管理、毕业证书发放与管理等工作。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掌握学生在读情况。

二、新生名单核对,编制学号、分班;学生学籍注册。

三、办理学生的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退学手续;出具学历学籍情况说明。

四、在校生信息统计,高基报表的填写以及上报。

五、毕业生信息核对和统计,按时报送省教育厅及学校办公室。确保毕业生办证顺利进行。

六、毕业证书办理及颁发。

五、全院学生成绩外网转入、审核、定正及零星补漏。夜大各班、各函授站各学期成绩表打印及反馈。各学期各函授站成绩归档保管。各自主办学学院、教学点成绩收集、管理。

六、做好学生成绩日常查询工作,出具成绩证明。负责毕业生成绩的汇总、复核和校对,打印毕业生成绩证明。

七、省外合作高校学生学籍管理。

八、做好学生的考评工作,编制表彰(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励或处分的学生名单报院领导审批。

九、办理学生档案,做好领发毕业证前的准备工作。

十、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和任务。

普洱学院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

二○一七年十二月

 

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招生培训科

工作职责

招生培训科主要负责学院函授、合作院校的招生宣传、咨询,制作招生简章;编制招生专业目录;负责成人高考的报名、考试工作;负责招生计划的编制、上报审批、招生录取等工作;负责各类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培训外联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科长职责

1.负责招培科工作,服从院领导安排。

2.拟定年度招生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3.拟定科室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端正工作作风。

4.负责科内思想政治教育,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加强队伍的建设。

5.顾全大局,与学院各部门的联系与协作。

6.主动加强与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及教学点的沟通与联系,深入具体工作,做到相互沟通,下情上达,上情下达。

7.根据市场调研,提出成人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的意见建议。

8.认真做好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科室职责

(一)生源组织及招生宣传、咨询工作

1.做好生源组织的导向性工作;

2.与各函授站联系,了解、分析生源情况,做好本年度招生准备工作;

3.制作招生简章,做好招生宣传、咨询工作。

(二)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按照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省招考院的要求做好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

(三)成人高考报名、考试工作

按照省招生考试院和普洱市教育局招办的要求组织落实成人高考报名、考试工作,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

(四)招生录取工作

1.做好各类招生计划的起草、申报、落实的工作;

2.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3.制作录取通知书,发放录取通知书;

4.管理招生录取档案。

(五)招生工作总结

1.做好招生数据分析;

2起草招生工作总结报告,为学院招生及专业设置等提供决策依据。

(六)其他工作

1.新专业申报,根据社会需求及学院办学条件,准备相应新专业材料上报教育厅审批;

2.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普洱学院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

二○一七年十二月

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班主任工作职责

班主任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忠于党的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生工作。

一、负责组建、领导班委会工作,班委会一般由3-5人组成: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各1名组成。学生按自愿原则组织若干学习小组,设小组长一名。新生入学时,由班主任指定负责人,组建临时班委会,第一学年期末经民主选举产生班委会,班委会各组成人员任期一年,也可连选、连任。

二、负责学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毕业活动,做到按时到位、计划周详。

三、组织学生学习成人高等教育及有关的方针、政策、学院的规章制度,并及时传达学院的有关规定,并负责在本班贯彻执行。

四、做好本班教学行政管理工作,尤其做好函授面授的组织管理工作。

五、经常深入教室,负责本班考勤工作,尽量想办法提高面授到课率,联系任课教师,保证本班正常的教学秩序。

(一)不定期地抽查本班考勤,每门课程结束,将任课教师及班委的双考勤汇总;每学期结束,将该学期考勤全部汇总交学院。

(二)严格考勤审批制度,学生确有病,有事不能上课,班主任应履行审批手续。即三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三天以上报经学院审批。

六、及时做好学生缺考的假条收集、记载、邮寄工作。

七、准确掌握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及时向学院报告本班变动名单。

八、配合函授站做好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工作。

九、组织学生开展文体活动和其他有益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增进师生情谊,培育良好班风。

十、每学期开学、期中、期末要认真组织召开班会,布置工作,通报班情,组织学习经验交流等。

十一、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深入班上了解情况,并掌握学生的思想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十二、努力学习管理业务,提高管理水平,定期向学院汇报总结工作。

十三、负责跟踪本班未能按时领到毕业证学生的后续工作。

十四、催缴学生的学费、书费等。

十六、班主任要认真填写班主任手册。

十七、学院交给的其他工作。

普洱学院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

二○一七年十二月

 

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函授站

联系人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提高各函授站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学院与函授站、点间的沟通与联系,上传下达,完善函授班级管理制度,加强学生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实行函授站联系人负责制,制定函授站联系人工作职责条例如下:

一、联系人在函授站班级教学管理中的职责

(一)负责新、老函授站教学环节的培训和指导,严格按“函授站工作流程表”完成教学管理的各个环节,协助其处理好教学管理中的各种问题。

(二)负责指导网络课程的开设,使学生享受优质的教学资源。

(三)协助做好教学质量调查与反馈工作,及时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的反映,并上报教务科。

二、联系人在函授站班级学籍管理中的职责

(一)协助班级学籍管理,及时了解学生学籍异动情况,并上报教务科。

(二)协助做好学生成绩的查询,毕业资格的审核等工作。

三、班主任在函授站招生管理中的职责

(一)负责招生信息的传达和解释工作,为学院创造良好的招生环境。

(二)了解各站每年的生源组织情况,并按时催收招生计划。

四、联系人在函授站财务管理中的职责

协助学院的清交学费工作,催收拖欠学费函授站的学费,加强学费管理,保证办学经费的正常运转。

普洱学院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

二○一七年十二月

 

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

政务公开实施办法

为了推进学院的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学院的民主管理和廉政建设,增大学院行政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依法治教,促进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紧密结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努力反映教职工和学生意志和利益,从实际出发,成熟一项,公开一项。

第二条 要求。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随意性,注重实效性;坚持公开的及时性和公开工作的持续性,不搞形式主义;保障教职工拥有知情权、审议权、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

第三条 组织领导。学院班子统一领导,行政主持,支部委员、各科室参与。

第四条 工作机制。党总支书记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负总责,院长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负总责,分管领导落实各项规定,负相应的实施责任;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各科室及时将应公开的事项报办公室予以公开。

第五条 面向社会公开。成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规划,重大改革措施等;收费标准,批准文号,反映收费问题的投诉电话等;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招生章程、录取分数线、录取程序和录取名单等;学籍、考勤、奖惩、评优评先的管理办法及名单;其他应该让社会各界了解的事项。

第六条 面向教职工公开。学校的重大政策、措施;学院改革和发展的规划;学院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实施;生源组织,成高报名、录取;教学计划修订,教学组织方案,聘用教师,教学反馈情况;教材招标,选用版本;学费收支;公务接待;物资、设备采购;教职工考核,聘任,晋级晋职,工作调动,学历提高,培训,进修,奖惩及违法违纪的处理;奖金、岗位津贴和福利分配制度等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院领导廉洁自律、工作述职、民主评议、出国出境和任期经济责任(或离任)审计情况等。

第七条 公开形式。教职工大会,院务会,专题会议,通告、政务公开栏。

第八条 公开时间。每学期中定期公开;根据需要,随机公开。

第九条 公开程序。院办公室广泛征求意见,拟定方案,将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等送院领导审核,签字后公布。每次公开后,及时收集教职工、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答复,及时整改纠正。整改意见及结果再次公布。资料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第十条 监督。接受教职工、学生、社会的广泛监督。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普洱学院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

二○一七年十二月

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

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为加强管理学院的各项工作,实现民主和科学决策,提高成人高等教育办学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成人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普洱学院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文件的精神,学院组织院长办公会议,由学院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参加,议决学院的重大事项。分管院领导督促落实,办公室协助执行。议决的主要事项如下:

一、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学院的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

三、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四、重大经费支出;

五、校际友好交往,与各办学单位及人员的联系,建立合作办学点;

六、合作办学合同的修订;

七、专业设置,新专业申报;

八、招生计划,招生宣传、成人高考、成高录取工作;

九、函授、夜大及网络课程的教学计划、教学安排、教学组织、教材选用、教学反馈、监督检查、聘用任课教师等教学工作;

十、学院机构设置方案;

十一、教职工调动、聘用、奖惩、津贴及福利分配方案;

十二、办学、办公设备设施的采购;

十三、临时工聘用;

十四、其它未列入的重大事项。

普洱学院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

二○一七年十二月

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服务承诺制

一、服务承诺制

严格按照普洱学院工作承诺的要求: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露;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不让学院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二、首问责任制

学院全体教职工都适用首问责任制。到学院办事的在咨询或办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能办理的应现场办理;不能现场办理的,要说明相关情况;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

咨询或办理事项属于本学院相关人员职责的,首问接待人应及时引荐到相关人员处办理;若经办人不在,首问接待人应主动与其联系;若联不上,首问接待人应先将被服务对象的有关材料收下,做好记录,随后移交给经办人。

咨询或办理事项不属于本学院职能范围内的,首问接待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己所能给予指导和帮助。

服务对象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投诉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接待人。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应认真负责回答;属于本学院教务处、学生处的,应将有关的电话告知来电人,尽可能为来电人提供帮助。

三、限时办结制

限时办结范围包含:来信来访、领导交办事项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

在执行上级各项重大决策,应当及时部署和落实。不需要制定具体政策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充分调研、制定具体政策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制定工作计划,并向上级发文机关报告。对请示性事项要及时研究处理,做出明确答复,时间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答复时限以收件日作为计算工作日的起始时间。

学院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业务工作要实行AB角制,能够相互补位;提倡工作人员一岗多责,一岗多能,确保各项工作运转正常。因特殊情况离开工作岗位的,要以留言、启事等方式实行告知。

普洱学院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

二○一七年十二月

 

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

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的实施办法

根据中央、云南省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及《中共普洱学院委员会、普洱学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云南省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文件的精神,结合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调查研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组织精干人员,深入基层、联合办学单位中调查,把握成人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及其特点,努力开设新的函授站点,送学到边疆、送学到基层,为各族人民提高文化素质服务,扩大学院成教办学规模;努力拓展非学历培训教育业务,培育新的生长点。

第二条 “四群教育”。深入开展以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四群教育”活动,深入各函授站点、师生之中,掌握了解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调动函授站点和师生的工作和学习的积极性。

第三条 严控会议。减少会议,尽量少开会或不开会,把相关工作解决在平时,不积累到会议来解决。可开可不开、准备不充分、内容空泛而无实质内容的会议、仪式性会议,一律不开。

第四条 改进会风。求真务实,力戒虚浮。确需召开的会议,须有实效,一律安排在学校内;确需在校外召开的会议,需经学校批准,只由涉及人员参加;开短会,讲短话,不用讲话稿;控制讲话人数,每位讲话人的时间不超过6分钟;会议时间不超过2小时;严格控制会议经费,严禁提高餐标、高消费娱乐、健身及与会议无关的旅游参观;会场应简约大方,一律不作摆设装饰,不发公文包、文件袋、纪念品及会务费,不安排集体合影。

第五条 精减文件。减少文件,可发可不发、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仍在适应的文件,不重复发文;不得重复要求报文;用电子方式传送,一般不印发纸质公文。

第六条 改进文风。提倡短、实、新的文风,文件、简报要观点鲜明、条理清晰、言之有物,控制字数。公文一般不超过3000字,报上级的公文、一般不超过1500字;新闻报道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精简务实,注重实效,一般不超过300字,不配照片。

第七条 出版印刷。不组织编写出版各类与教学、科研、管理无关的书籍、资料。规范印刷品规格,印刷资料应内容精要,内页双面印刷、用80克以上纸张,不装帧封面。重要庆典活动的印发品,应注重内涵、体现品味,实用大方、不求奢华,严格控制成本与印量。校内邀请,不用请柬。

第八条 交流沟通。对涉及函授站点、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大规定,必须事先通过调查研究、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合理解决。

第九条 院务公开。认真执行办事公开制度,让依据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公开。适时向师生通报学校及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

第十条 责任制度。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责任到人、到事,教职工首碰到的人和事,务必热情接待,及时解决。属常规工作,应立即办理;手续不全,应耐心解释,热情指导,并协助作好后期的工作,最终解决问题。不属于本部门、本人岗位职责范围的事情,应主动引导到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处办理。

第十一条 信访接待。及时、妥善地接待或处理函授站点、师生及其他群众的来访、来信。

第十二条 工作效率。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要求,提升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遇事推诿、扯皮、说“不知道”的现象,认真负责,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 出国(境)。按照学校的规定,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公务活动,不组织或参加无实质性内容的出国(境)考察。因公出国(境),食宿、交通,不得超规格、超标准。

第十四条 廉洁从政。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银行卡、购物卡、消费卡等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项目等市场经济活动;管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严禁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第十五条 办公经费。压缩办公经费,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不超预算支出;从严安排公务出差,严格执行公务出差报批程序,可出可不出的差不出,可合并的不重复安排;执行固定资产最低年限使用制度,不随意或超标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不租用宾馆起草文件或办公。

第十六条 公务接待。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规定。对联合办学单位前来交流访问,严格审批接待经费,从严控制标准,简化迎送程序,精简陪同人员,不安排礼仪,不安排宴请,工作餐原则上安排在学校餐厅,不用高档菜肴酒水,确因商谈工作需要陪餐的,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基层函授站点的来访或办事的接待,一律安排在学校就餐,不安排住宿。

第十七条 责任落实。学院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认真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及本实施办法,层层分解责任,狠抓任务落实,自觉接受教职工、学生及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教职工要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在工作贯彻执行本实施办学,自觉接受学生及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普洱学院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

二○一七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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